浙江高校被指遭移动不正当垄断 三部门积极监管

  中新网杭州7月23日电 (记者 徐乐静)在浙江省内杭州、金华、湖州等多地的高校内,学生绝大多数是移动公司的客户,对于通信运营商而言,能够拥有如此高的市场占有率本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

  只是,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却发现,移动公司与众多高校合作,存在“在录取通知书中夹寄SIM卡”、“在资料袋中夹放SIM卡”等做法。在业内人士看来,这种做法违背国家及浙江省的相关规定,存在排他性,属于不正当竞争。

  据悉,浙江省通信管理局、浙江省教育厅及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曾在2012年共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秩序推动校园信息化建设的通知》,要求运营商不得与学校签订排他性协议。然而,面对移动公司的做法,三大部门是否有所了解,又是否会采取措施阻止?中新网记者进行了采访。

  运营商不正当竞争 《通知》如一纸空文

  多年以来,移动、联通及电信三家运营商早已形成“三国大战”般的竞争局势。在运营商看来,高校是扩展客户的重要市场,而大一新生无疑是最有潜力的客户之一。所以,每当“招生季”,运营商则煞费苦心地挖掘大量新客户。

  记者调查2013年及此前几年浙江省高校新生入学时的情况,发现每一届新生绝大多数都使用移动(SIM)卡,一届届累积下来,校园市场几乎是移动公司独占鳌头。

  然而,移动公司的主要营销手段并非是在学生报到当天寻找客户,而是提前与高校合作“做足功课”。记者发现主要有两种方式:一、在学校寄出的录取通知中内夹寄SIM卡,浙江树人大学、浙大城市学院、浙江师范大学、湖州师范大学等学校采取这种方式;二、新生报到时领取的资料袋里放着SIM卡,包括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传媒学院、浙江师范大学等。

  据悉,工信部2011年发布了《关于规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经营行为的意见》,明确规定“禁止签订排他性协议”、“禁止夹寄SIM卡和宣传资料”等。在通信行业业内人士看来,移动公司的上述行为明显违背了工信部的规定。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2012年浙江省通信管理局、浙江省教育厅及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秩序推动校园信息化建设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电信企业应当守法经营,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不允许与学校签订任何形式的排他性协议等。

  既然国家工信部及浙江省相关部门都有明确规定,为何高校市场不正当竞争之风依旧盛行?不禁令人质疑相关部门是否做好监督工作。

  浙江省教育厅:否认高校存在夹寄SIM卡现象

  《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秩序推动校园信息化建设的通知》中对浙江省通信管理局、浙江省教育厅及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做了明确的分工。其中,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学校按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规范做好与电信企业的电信业务合作,公平对待电信企业,保障校园用户权益。

  针对上述高校市场上出现的“夹寄SIM卡”、“夹放SIM卡”的现象,记者采访了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教育技术中心表示,浙江省高校基本不存在在录取通知书中夹寄SIM卡的情况,也不会主动为运营商寄送SIM卡。即使存在,也是个别现象。

  浙江省教育厅教育技术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高校校园市场是运营商现存不多的增量市场,因此每年的开学之初,各家运营商对新生用户的争夺非常激烈,并有可能使用一些违规的营销手段。2013年6月,浙江省通信管理局组织3家单位联合开展了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的专项治理活动,并对杭州、绍兴、温州、宁波的部分高校进行了专项检查,要求各高校规范与运营商合作,各运营商守法经营。

  “据我们了解,学生收到的SIM卡大多由运营商或者运营商通过第三方寄送。”上述负责人表示,自发文和联合专项检查后,各高校的电信业务市场竞争秩序有了明显改观。在迎新过程中能基本做到公平、公正,3家运营商都能够进驻迎新现场,校园内也分别设有3家运营商门店,学生用户基本能做到自主选择。

  浙江省工商局:一直有查处不正当竞争

  《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秩序推动校园信息化建设的通知》中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是,负责查处电信企业从事垄断及限制竞争行为、商业贿赂、违法从事有奖销售、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电信企业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犯知情权、选择权等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浙江省工商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教育领域、电信行业,以及这两者之间交叉的领域,一直以来是工商部门执法检查的重点领域,针对这些领域出现的一些不正当竞争等问题,近年来都是有查处。关于记者所反映的这些情况,浙江省工商局目前尚未接到过相关投诉举报。只是具体到案件,浙江省工商局确实没有碰到过。

  记者获悉,2013年浙江树人大学录取通知书夹寄的杭州移动SIM卡卡封上宣传:“树大95%学生都在使用中国移动动感地带品牌套餐”,在移动卡使用需知内又写道:“请勿转让、丢失”等词语;给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录取通知书中夹寄的杭州移动SIM卡的使用需知内写道:“此卡已录入学校高校通平台,用于接收学校的各类信息,请妥善保管”。这样的宣传语是否属于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

  浙江省工商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上述行为只能说可能会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具体要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来确定,具体情况还需要详细调查。“如果确实存在这类情况的话,我们也欢迎消费者向工商等相关执法部门投诉举报,我们将依法予以查处。”

  浙江省通管局:企业已签署自律公约

  据悉,《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秩序推动校园信息化建设的通知》是浙江省通信管理局牵头下发的文件,其中对浙江省通信管理局的要求是:负责对电信企业经营、服务、通信建设及共建共享等行为进行监督,使其合规有序地开展电信业务营销、通信建设活动,维护校园通信市场秩序。

  此外,浙江省通信管理局还要定期将浙江省每年的校园电信市场竞争情况及时上报工信部,如遇到重大影响的校园电信市场竞争突发事件,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应第一时间上报工信部。

  为此,记者6月24日给浙江省通信管理传真了一份采访函,提出了三个问题,一直未能到答复。后在7月17日更新了采访函。具体问题包括:是否了解目前高校中存在“录取通知书中夹寄移动SIM卡”、“新生报到的资料袋里放移动SIM卡”的情况?《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秩序推动校园信息化建设的通知》是否还有效?2013年工信部和浙江省通信管理局下文通报了浙江移动公司的违规行为主要有哪些?新一届招生期间会采取哪些措施进规范校园市场电信业竞争秩序?……

  7月22日,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回复了记者的采访函。内容显示:从2012年开始,浙江省校园电信业务市场基本形成了政府监督、行业自律(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格局。除了工信部及浙江省的相关文件进行监督外,浙江省通信行业协会于2012年还牵头省内三家基础电信企业联合签署了《浙江省校园通信市场自律公约》,并于2013年修订。

  通信管理局表示,去年对企业存在的夹寄行为,一经查实按规定进行了全国通报,今年相关管理部门将会继续各司其职,依法查处违规行为。而今年6月,已经启动了为期4个月的2014年校园电信业务市场检查工作,从前期的检查情况来看,各企业都做出了公平竞争、规范经营,确保校园市场营销秩序的承诺,总体情况良好。

  虽然对记者所提出的问题没有作出实质性回答,但通信管理局表示,今年招生录取中若存在不正当竞争,希望本网能够提供详实有力的投诉或举报或证据,以便核查处理。本网会继续关注此事,一旦拿到今年的证据,便会提供给上述三个部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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