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监局明确证券基金网络营销八大要求
北京证监局近日向辖区券商、投顾、公募管理人及基金销售机构发布实施工作通知,明确证券基金机构网络营销八大要求。通知规定机构不得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合作开展营销,严禁第三方介入投资者招揽、开户及交易环节,支付费用不得与客户业务指标挂钩。涉及证券交易与基金申购赎回的转接渠道须按规定备案。机构需建立第三方事前评估机制,加强自营App建设并保障信息技术投入。存量转接渠道合作须在《办法》施行1年内完成整改,且机构需按季度通过监管系统报送合作情况。目前嘉实、易方达等十余家基金公司已陆续披露相关合作信息。
要点速览
- 北京证监局明确证券基金网络营销八大要求
- 严禁第三方介入开户交易及费用与指标挂钩
- 证券交易与基金申购赎回转接渠道须备案
- 机构需建事前评估机制并加强自营App建设
- 关键数字:八大要求、一年整改期、按季报送、十余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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