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评
陈东升 李翔
利用短信、电话、互联网等现代通信手段,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受害人钱款的犯罪形式,近年来越发猖獗。
与传统诈骗方式和手段不同,它具有非接触性、虚拟性的特点,犯罪嫌疑人可以跨市、跨省、跨境作案,且实施犯罪后,会立即销毁银行卡、手机卡等作案工具,这无疑加大了侦查机关打击、取证的难度,受害人追回损失的可能性越来越小。
除了经济上的危害,上述犯罪也严重伤害了人与人之间的信赖关系,损害了公权力机关的公信力。因为,越来越多诈骗分子通过高科技手段,仿造、伪造亲朋好友的语言、图像等实施犯罪,甚至假冒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名义进行诈骗。
当善良的人们对亲情和政府的信赖被不法分子长期利用,其后果是社会安全感降低,交易、交往成本提高,整个社会的幸福指数都要下降!
电信网络诈骗已经成为社会诚信建设的一颗毒瘤,对其严厉打击防范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