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检察院案件到期前3天发短信预警

  南方日报讯 (记者/郭文君 通讯员/谌民模 曾玉喜)从2011年年底开始,东莞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开始探索案件集中管理模式,由案件管理中心对全院所有案件实行统一管理,履行统一受理、流程监控、案后评查、统计分析、信息查询、综合考评等职能,旨在提高办案效率、杜绝违规违法办案。去年以来,该院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案件流程管理,及时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7次,发出超期预警信息561条,有效杜绝超期办案,清除三类执法监督“死角”。

  据该院案件管理中心负责人欧煜根介绍,该中心现在受理案件时,除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材料是否齐全外,还安排两名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核查是否有超期移送、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拘留情形,并在派案时以《案管提示函》的形式告知承办人,使监督工作更加精细有力。据了解,该中心至今已发出《案管提示函》77份,及时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7次。如在受理陈某涉嫌抢夺案后,发现陈某在侦查期间因患严重的心肌炎被取保候审并潜逃,不应当启用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程序,遂及时向侦查监督部门发出《案管提示函》建议中止快速办理程序,及时有效地发挥了监督职能。

  据了解,以往刑事案件办理的期限,都是由案件承办人在法定期限内自己把握。但一旦积压案件较多时,承办人不易掌控办案时间。现在通过设立《公诉案件流程监控表》和开通短信通知平台的形式,构建办案预警机制,确保案件流转符合程序规定。在《公诉案件流程监控表》中设置案件受理、退查、重报、移送等18个程序栏目,并派专人每天定时更新,针对受案25天以上的案件以红色标识预警,提醒承办人结案或办理延期,案件到期提前3天发送预警短信。目前,已发出预警短信561多条,有效避免超期办案现象。公诉科检察官缪伟栋告诉记者,在案件高峰期时自己手头积压了30多件刑事案件,心理压力非常大,每天要算着日子办案,经常担心案件是否会超期,现在有了预警和提示,案件何时退查、何时重报、退查了多少天、何时到期等期限一目了然,对承办人统筹和分配办案时间非常有帮助。

  据该院案件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以往检察机关针对公安机关撤回案件、批捕后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以及检察机关撤销逮捕决定案件三类情况,缺乏严格的内部监督程序,造成监督“死角”。现在针对公安机关撤回案件,增设主管检察长审批环节并向案件管理中心报备复查。同时,针对检察机关撤销逮捕决定案件和批捕后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案件设立台账并定期复查,进一步规范了内部流转程序,强化了内部监督制约。2011年至今,该中心已复查批捕后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案件19件,均未发现变更强制措施不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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