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业务转售强化竞合 明晰定位方能互补共赢

  本报记者 林永华

  近日,工信部起草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试点期初定两年,现公开征求意见。作为民资进入电信业中最热门的领域,《试点方案》意味着我国基础电信业务的大门即将为民企打开,也进一步预示着我国移动虚拟运营商将应运而生。

  在三大运营商激烈的竞争下,移动业务资费连年下降,整个移动通信市场的利润空间临近天花板的背景之下,《试点方案》的推出或将加剧市场竞争。尽管政策目前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还未完全明朗,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在移动互联网不断冲击电信业的背景下,移动业务转售试点无疑将强化传统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巨头之间既竞争又合作的发展态势。

  “隔离墙”即将倒塌,民营资本加速准入步伐

  中国电信业一直以来以其自身的自然垄断性,吸引着无数人的眼球。近日工信部起草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一发布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不仅仅意味着停滞多年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将重新迎来破冰时期,同样预示着以互联网公司为代表的民间资本以虚拟网络运营商的身份进入电信行业即将成为现实。

  民营资本进驻基础电信业务的“隔离墙”即将被打破,无疑将会给行业竞争和优化带来新一轮的革新,这也让不少机构看到了新的投资机遇。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包括电子商务公司在内的互联网公司,国美、苏宁等家电连锁企业,迪信通等终端销售连锁企业,是比较有可能申请虚拟运营牌照的企业。这些企业目前都和传统电信运营商存在诸多的合作,通过向拥有基础设施的电信运营商购买电信服务或租用电信设施,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的电信服务,再销售给用户,从中获取利润。

  《试点方案》对于民营资本而言是一个重大的利好,但这并不意味这民营资本就能够强势的介入,试点方案明确规定了转售业务商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且不能自建网络、无号码资源,地位将类似于SP企业,艾媒咨询CEO张毅认为,此次的草案说的比较笼统,仅仅是开了一个小口子,民营资本进入电信业,依旧需要依赖三大运营商才能生存。

  可见,在未来电信业的发展进程中,民营资本和运营商之间竞争合作的发展态势将变得越来越复杂,这也是电信业乃至整个IT产业不断走向融合的关键节点。

  移动互联网冲击不断,行业加速整合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各种即时通讯应用大量的出现,以其省钱、方便、体验优秀等优势对运营商传统的语音、短信业务带来冲击,不断地改变着人们沟通交流方式。这也直接造成了电信运营商和移动互联网巨头两大阵营的直接对垒。

  在国内,微信、米聊等即时通讯应用不断冲击运营商传统的语音短信业务,运营商面临着沦为数据哑管道的危险。据会计事务所安永日前发布的2012全球电信业十大经营风险报告显示,当前全球运营商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未能实现从时长到流量的业务模式转变。互联网企业的移动数据业务不断冲击运营商传统语音、短信业务,互联网基因缺失的运营商面对这一挑战却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在整个IT舞台,电信运营商们的光环正日渐消退,而终端、移动互联网的光芒却越发耀眼。

  在通信业务和互联网业务的交叉地带,互联网企业和运营商之间的竞争在所难免,但在目前看来,电信运营商和移动互联网巨头更多的还是合作的关系。对于这点,国内三大运营商早已有了共识。一方面,三大运营商纷纷建立了自己的创新孵化平台,积极的和移动互联网上的合作伙伴展开更深层次的合作,并且进一步拉拢腾讯、新浪、百度等互联网公司展开业务合作。另一方面,运营商积极给自身搭配互联网基因,甚至直接入股移动互联网公司。2012年,中国电信八大应用基地开始分批独立运营谋求上市;中国移动酝酿成立互联网公司统筹运营基地业务,并且花费重金收购了科大讯飞;中国联通方面也已经成立了专业化的云计算公司支撑转型。此外物联网、云计算、三网融合也将运营商和产业链上的企业紧紧地捆绑在一起。

  运营商探索共赢之道亟须重新定位

  正所谓没有竞争就没有进步,没有变革就没有发展。《试点方案》虽然对民营企业的资质、人员等做了一定的要求,最后的核心资源也还是掌握在运营商手中,但这并不意味着三大运营商就可以高枕无忧了,移动转售业务的开放仅仅是第一步,在未来更多新的政策出台,核心业务将逐渐向着虚拟运营商过渡,这才真正触三大运营商的根本。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产业室主任史炜就明确的指出,运营商面对转售和虚拟运营,压力不是来自传统业务,而是来自于增值业务,特别是移动互联网领域的新型业务,比如电子商务、IDC、社区服务网等。

  当下,面对移动互联网企业的不断冲击,加上未来民营资本的进一步渗透,传统电信运营商亟待转变过去三大运营商之间敌对的博弈心态,简单的价格战敌对式的恶性竞争最终往往导致零和博弈,只有“合作博弈”才能共同将蛋糕做大。

  从试点方案可以看得出,转售商的定位依然是代理商的角色,这对三大基础运营商延伸渠道触角、扩大受众面,在短期内拓展新用户将起到积极作用。从这一点来说,基础运营商与转售商之间将更多地表现为合作共赢。基础运营商方面,三大运营商各自挑选与自己有密切合作关系的民资企业进行合作,拓展移动和电信增值业务市场,这就意味着,未来的市场竞争或将形成以三大基础运营商为核心的三大阵营的对垒。基础运营商需要理清和转售企业的分工合作的思路,避免以往三大基础运营商囚徒困境式的博弈。

  未来如果只是一味的延续降价、营销、广告这样的传统“三板斧”经营模式,最终的结局有可能是传统运营商被移动互联网边缘化,结果只是强者惨胜,弱者大败,行业整体受损。因此,在大信息通信市场不断走向融合的背景下,传统的电信运营商需要更好的探索与移动互联网巨头共赢的发展策略,更多的为自身创造移动互联网基因,唯有如此才能在最终的结局中抢夺到较为有利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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