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裁员工起诉诺西案开庭 原告方修改诉讼请求

  每经记者 吴文坤 发自北京

  首批被裁员工起诉诺基亚西门子通信(以下简称诺西)一案近日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南区(原崇文法院)进行了一审。员工代理律师尤宝柱在庭上申请修改诉讼请求,将原定的返还企业年金的要求更改为“要求确认员工在企业年金上所拥有的权益”。被告则申请法庭给予15天的答辩期,法官准许并宣布15天后择日开庭。

  据了解,首批起诉涉及的两位员工于2011年9月份被诺西裁撤。2011年4月底之前,他们属于摩托罗拉无线业务部门,该业务随后被诺西收购。

  在上述收购过程中,诺西、摩托罗拉、员工签署的《三方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员工企业年金部分约定,除对员工补充养老福利账户余额予以注明外,还将“根据摩托罗拉相关福利政策,支付条件得以满足后,诺西届时将向员工支付上述款项”。但据员工透露,原摩托罗拉无线业务部门员工的企业年金转移到诺西后,诺西没有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也没有独立第三方机构托管。《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此前获得的员工民事起诉状中称,在此次裁员过程中,诺西扣留了被裁员工的补充养老福利金并拒绝了后者一切提取、转存该项福利金的请求。

  “委托人原本希望能够一次性提取企业年金,但这不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尤宝柱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因此他与相关员工协商后,修改了诉讼请求。除了提请法院对员工在企业年金上所拥有的劳动者保障权益予以确认外,出于对于员工企业年金安全的考虑,提出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托管。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有一位员工质疑诺西“非法裁员”,并向北京市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由于诺西裁员方案此前已经在相关部门备案,因此仲裁机构裁定为不是“非法裁员”。去年下半年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诺西方面也曾表示,诺西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报备程序和手续完备,并已向全体员工说明情况。

  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员工担心上述仲裁机构的裁决会对企业年金诉讼的走势产生影响,但尤宝柱并不这么认为。他向记者展示了2008年8月6日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制定发布的《关于本市实施企业年金制度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显示,“对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或因企业原因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缴费已记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应全部归属职工个人”。

  尽管北京市当前并无类似规定,但上述《意见》在尤宝柱看来足以支撑原告的利益诉求,因为“这才符合企业年金制度建立的初衷”。诺西方面的代理律师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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