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调查中止不等于反垄断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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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垄断央企进行重罚并非民众本意,反垄断调查的现实意义在于,唤醒央企的社会责任,引入更多的公平竞争机制,以此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和社会福祉水平。

  被称为“神仙打架”的宽带垄断案或以和解收场。近日,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先后发布内容和措辞基本一致的声明,称已经向发改委提交了整改方案和中止调查的申请,并将“认真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业界认为,中国第一例央企反垄断案,可能以双方各退一步的方式收尾。

  不可否认,对于央企的反垄断调查可谓压力重重,握手言和极有可能成为各方权衡利弊之后的共同选择,而且从法律的角度看也具备和解的可能性。

  其实,对垄断央企进行重罚并非民众本意,毕竟作为名义上国民共有的企业,其上缴的罚金本质上也是纳税人的钱。反垄断调查的现实意义则在于,唤醒央企的社会责任,引入更多的公平竞争机制,以此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和社会福祉水平。

  针对两大宽带巨头的反垄断调查始于今年4月份,此后历经了央视曝光、发改委“涉嫌垄断”定调,以及各种揣测传闻,至今发改委未发布明确的审查结论。对宽带领域的调查已经广受关注,接下来还可能有石化、电力行业等待刨根问底,显然,这对于发改委而言的确是一根“硬骨头”。

  在长达数月的公开调查期间,电信与联通也受到了公众舆论的压力。虽然对发改委“两家占有70%以上宽带接入市场支配地位”的评判不置可否,但为了挽回社会形象,它们也做了一定努力。例如,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不久前表示,目前已经增速到2M、3M、4M的城市光网客户,将再免费升速到10M或者20M。央企巨头主动让利,消费者自

  然会从中受益,然而这种迫于舆论形势而为之的“示好”是否能够延续呢?消费者不能寄希望于巨头们偶发性的让利行为,只有打破既有垄断格局才可能真正提高消费者的话语权。

  垄断调查中止并不意味着垄断中止,事实上,对比中外宽带资费,“5年下降35%”的承诺并不值得宣扬。根据《中国信息社会发展报告2010》的数据,2008年我国内地宽带用户平均月资费83.8元,是韩国的18倍、日本的51.5倍,这还没有算上各国居民的收入差距。而《2011年中国信息化蓝皮书》也显示,我国宽带资费为发达国家的3倍,网速全球排第71位。对比这些数据,可以看出打击垄断、还公众与市场福利仍然任重道远。

  当然,对这些央企既往的“傲慢”施以重罚并非上策。只有在宽带领域引入公平竞争机制,才能一劳永逸地鞭策运营商提高服务品质。而实现公平竞争的关键,就是要降低准入门槛、吸纳多种资本力量加入竞争,并逐步形成“质优者得胜”的市场规则。届时,广大消费者将获得更多用脚投票的权利,而各运营商为了捍卫市场份额必将以最佳的服务水平示人。

  马红漫

  经济评论家、经济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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