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资费市场化改革深入 专家称监管角色需调整

  本报记者 林政伟

  15日,国务院修改了21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其中包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下称新《条例》)进行修改。新《条例》对网间互联协议和电信资费定价的开放态度引发千层浪。从1月底国务院办决定取消电信业务资费标准审批、基础电信与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核准,到5月初工信部、发改委宣布所有电信业务资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再到此次国务院修改法调整,凸显电信业改革逐步深入。新《条例》对我国电信业发展影响几何?运营商竞争如何?资费市场化后要如何监管?对此,本报记者采访了著名电信行业分析师付亮。

  新《条例》修改水到渠成

  记者:在新《条例》上,国务院放开对网间互联协议和电信资费定价的限制。对此,您如何评价?

  付亮: 从新《条例》的情况来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中的“未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批准”修改为“遵守网间互联协议和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保障网间通信畅通”;第二十三条修改为:“电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统筹考虑生产经营成本、电信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电信业务资费标准”;第二十五条改为第二十四条,修改为:“国家依法加强对电信业务经营者资费行为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管规则,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调整后,电信资费市场化趋势明显。

  从新《条例》变化来看,这些措施都已实施。在近几次国家陆续放开资费管理的态度上,定价权该交给企业的交给企业,该交给市场的也逐步交给市场。以运营商为例,原来资费套餐备案只有通过报批流程才能实现改变资费标准的申请。现在,企业可根据市场情况和用户需求自主制定电信业务资费方案,自主确定具体资费结构、资费标准及计费方式,力度相当大。

  同时,新《条例》也明确了对捆绑业务的限制:对涉及用户基本通信需求的固定语音、移动语音、短信息、宽带等业务,电信企业进行打包销售时,必须另外提供包内单项业务单独的资费方案。

  推动资费下降更快实现

  记者:新《条例》电信资费下调是市场化改革的积极信号,那么,您觉得此次政策的调整对我国电信运营商的发展有哪些影响?

  付亮: 第一,新《条例》修改最大的变化是有望推动电信资费下降更快实现。当前,我国电信资费处于世界中下游水平,由于语音降价空间不会很大,流量降价成为了最大的可能和空间。对比2G、3G,4G时代的移动通信单位流量成本明显下降,推动流量资费明显下降;同时,固网宽带铜退光进也会带动单位流量成本下降。

  第二,随着虚拟运营商的加入,新《条例》的进一步实施,无论是三家基础运营商还是虚拟运营商,他们之间的竞争会更加激烈,运营商可以在更短的时间内推出新的套餐,且无需事前经主管部门审核。固网方面,宽带最后一公里向民营企业开放的政策也会相继出台,更多的竞争者会加入进来。

  第三,从备案到告知再到现在的修改,这意味着监管部门将从事前的“堵”转变为现在事中、事后的“督”。新《条例》实际上是为此前工信部、发改委《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开路,不过很遗憾这已经远远落后于高速发展的通信业,新《条例》未能有更多实质变化。

  监管角色由“堵”到“督”

  记者:资费市场化对电信业来说是一个新的改变。那么,您觉得市场化调节和用户需求要如何协调?如何监管?

  付亮: 监管部门从事前转向事中、事后,遭遇监管难题。新《条例》对电信资费来说是松绑了,但实际上,放开价格限制是对那些资费使用量多的用户有利,而那些使用量少的用户利益并没有显现。他们可能还在执行这样的资费,长途6秒钟7分钱,漫游每分钟主叫6毛被叫4毛,流量每KB3分钱,被叫收费……由于历史套餐退出机制,在5月份发改委、工信部发布的调解公告上,就明确“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限制用户选择其制定的资费方案,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更改用户约定的资费方案”,这表面上保护用户,但不利于历史套餐的梳理。如何让这些用户享受到通信业改革带来的价格优惠是监管部门亟需采取的措施。

  此外,目前,工信部已向京东、苏宁、巴士在线、迪信通等19家民营企业颁发了虚拟运营商牌照,而第三批虚拟运营商牌照也有望在近日发放。虚拟运营商作为新的市场竞争主体,必然会给电信运营商带来压力。在发展新用户、业务应用及服务方面,资费价格下降的同时,局部领域谨防陷入单方面的垄断。要知道, 中移动 还是“老大”地位,如果基础运营商和虚拟运营商在价格上打擦边球,那么市场上有效竞争显然会打折扣,用户的忠诚度也会受到影响。

  在响应市场化政策的大环境下,新《条例》的改变无可厚非,但如何保障用户利益的最大化考验着监管力度,如何调整、如何控制、如何运用市场手段让消费者的利益最大化是监管部门需要思考的课题。

  而对电信企业来说,应进一步提高资费透明度,建立资费方案公示制度,通过营业厅、代理代办点、网站等方式公布所有面向公众市场的在售资费方案。在业务宣传推广时应全面、准确,对资费方案限制性条件及其他需引起用户注意的事项,应履行提醒义务,不得片面夸大资费优惠幅度或做容易引起用户误解的虚假宣传。在计费过程中,应按照相关标准准确计费,至少提供一种便捷的自助查询方式,供用户查询自身通信费用信息,确保用户明明白白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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