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国网正式挂牌成立 三网融合打响第一枪

  自国家促进三网融合以来,受制于广电系顽疾及市场环境,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企业的跨领域布局有生有死,广电系则显得黯然失色,似乎陷入了沉寂状态。而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的正式挂牌,被视为广电系在三网融合方面迈出实质性一步。国网的挂牌,意味着电信与广电部门在三网融合政策上的博弈告一段落,但这又是一个涉及监管方、利益方和其自身发展的漫长博弈的开始。

  酝酿四年终落地

  昨日,备受关注的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正式挂牌。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注册资金为45亿元,原河南广电局局长赵景春出任董事长,前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梁晓涛出任董事兼总经理,曾庆军、于保安、吕建杰任副总经理。

  国网在人事编制的问题上经历了数次波折,2011年,原计划将国网的级别定为事业编制的副部级,属国资委管理,但因为与国家的“转企”要求不合,被勒令修改。2013年1月,国网公司最主要的推动者张国涛调任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会长,这意味着各界看好的国网主事人选已然没有上位可能。国网的组建因此一度被外界怀疑将搁浅。直到进入2014年,沉寂近一年的国网组建进程加快,1月,最终完成人事布局。

  据了解,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于今年4月17日正式注册成立,公司法人为赵景春,经营范围包括有线电视网络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以及为开展上述业务所进行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信息咨询等。同时,该公司还将被赋予宽带网络运营等业务资质。

  实际上,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挂牌可谓是路途艰辛。早在2010年1月,国务院《推进三网融合的总体方案》提出:2010-2012年为三网融合试点阶段,以广电与电信业务双向进入、培育合格市场主体、网络升级改造为重点;组建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初步形成适度竞争的产业格局。为此,2010年8月,广电总局成立了国家级 广电网络 公司筹备组。

  2012年2月,全国广播影视科技工作会议上,广电总局副局长张海涛在报告中表示,国网组建方案已进入国务院审批阶段,2012年的工作重点是建设全国有线互联互通平台。 2012年10月,国务院原则同意广电总局上报的《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广电总局负责组建和代管。注册资本45亿元,分两年到位。

  作为广电系参与三网融合竞争的市场主体,按照三网融合总体方案及配套方案,组建一个国家级实体,作为有线电视网络参与三网融合的市场主体是三网融合试点阶段(2010-2012年)的目标之一。然而,此后广电国网不断跳票,让三网融合始终停留在只闻楼梯响的阶段。

  此外,各项政策也不断吹风推动三网融合进程。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在全国推行三网融合。4月16日,国务院发布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为支持广电行业进一步深化三网融合的推进,在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并且对行业内文化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此次随着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的挂牌,广电系整合方向似乎逐渐明晰。据估算,全国广电网络的总体资产评估价值约为1500亿元,净资产700多亿元,若加上上市公司资产的评估数值,其有线网络的总资产约为1800亿元。

  广电系顽疾待解

  自2010年以来,广电系相继出台了多部试点方案、文件与通知:包括颁发了IPTV牌照给符合试点条件的电信运营商;IPTV内容集成播控平台二合一;积极与电信运营商进行各类平台与系统对接;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模转数、单向变双向、标清升高清步伐加快;以省为单位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工作稳步推进。

  虽然广电系也在积极应对三网融合,但其技术上的先天不足以及产业体制层面的痼疾却阻碍着步子迈进。

  “广电网在三网融合中存在技术上的先天不足。”中国移动互联网产业联盟秘书长李易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道。李易指出,从内容传播来看,广播电视网是单行通道,只能下行,即将广播网络资源传输给用户,而无法支持用户上传内容,这是它与互联网的最大区别。尽管目前广播电视网也在尝试双向改造,与宽带网络结合,然而,目前宽带市场的蛋糕基本被电信运营商瓜分殆尽,广播电视网很难撼动这一局面,因此在部分地区的尝试始终未能形成全国规模性的应用。

  除了技术的先天不足,产业体制层面的现实问题更为严峻——行业管理体制僵化、公益与产业两大属性尚未得到很好界定、产业链布局封闭、行业创新能力极低等,种种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三网融合试点工作的进程。这从期间曾发生过的广电总局叫停新疆、广西电信IPTV项目、CMMB夭折等事件中便可见一斑。

  据悉,广电企业多年来一直沿袭事业化的管理体制,公司高管多来自地方政府或由地方政府任命,而且一直将意识形态领域的信息播出安全作为其工作重点,而非将利润指标作为其工作成效的重要考核指标。

  这使得广电企业在经营能力、管理能力、运营能力、盈利能力等方面与电信企业存在明显差距。另外,广电企业市场化程度偏低,这是缘自其多年来沿袭的事业化管理体制,同时也是由于其承担的政策性的职能和公益性的定位。

  三网融合研究专家吴纯勇表示,三网融合的政策启动后,广电、电信业务能双向进入,允许开展宽带接入、IP电话等业务,但是广电方面的步伐缓慢,在网间结算、宽带出口等方面一直因为政策承接的主体缺失而无法解决。比如广电行业出台了很多NGB网络的标准,但是没有得到很好实施,原因是缺乏实施主体,缺乏运营商去推动。

  由此,国网的成立似乎使得原先诸侯争霸的广电企业有了“带头大哥”。然而,如何真正坐上“大哥”的宝座,国网似乎还得好好下一番工夫。

  三网融合道路维艰

  所谓三网融合,是指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在向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演进过程中,三大网络通过技术改造,其技术功能趋于一致,业务范围趋于相同,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能为用户提供语音、数据和广播电视等多种服务。

  早在2001年3月通过的“十五”计划纲要中,就第一次明确提出三网融合:促进电信、电视、互联网三网融合。2010年6月底,包括北京、上海、南京等在内的三网融合12个试点城市名单和试点方案正式公布,三网融合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此后,电信运营商开始尝试向互联网领域的一系列转型措施。而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也有互联网公司和硬件公司开始做OTT业务以及智能电视、盒子等,不论是电信运营商还是互联网公司均变相实现了三网融合的部分目标。

  然而,在三网融合并未举高的大旗下,广电系则显得尤为寂寞。作为产业标志性事件的国网成立,对三网融合的推动作用有多大,目前还很难做出一个肯定的回答。

  通信专家 项立刚 指出:“从45亿元的注册资金来看,国网要办大事太难了。”不同于国家电信业,三大运营商由集团至地方处在同一个体系中,但广播电视资源涣散度高,基本处于“各自为政”的局面,再加上地方与中央的利益关系错综复杂,业务模式也不统一,难以形成合力。电信改革的推进之难有目共睹,更遑论广播电视行业。

  要整合全国的广播电视网络资源,国网必然要以收购或投资控股的方式对地方广播电视网络运营商进行一定的控制与整合,但45亿元的资金远远无法承担这一重担。“理论上来说,整合这些资源需要5000亿元的雄厚资金实力,这意味着注册资金起码在1000亿元左右,因此受制于资金力量,国网办起事来恐怕难度不小。”项立刚如是说。

  不过,也有部分人士认为,广电国网的启动资金仅为45亿元,使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成立后整合地方省网的可能性已经基本不存在,其业务核心估计将是建立全国有线网络的互联互通平台,申请广电IDC牌照等。

  另外,从人事构成上来看,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几乎清一色全是广电系人员,此前业界所期待出现的由三大运营商部分人员参与其中的现象并未出现。

  工信部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三家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达到1.96亿户。4M以上、8M以上和20M以上宽带接入用户占宽带用户总数的比重分别达到80.8%、25.7%、5.2%。FTTH/0用户达4810万户,每月均净增约200万户,占宽带用户比重由上年末的21.6%提升至23.5%。国内的固网宽带,尤其是高速宽带仍有很大的市场发展空间。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能否抓住发展机遇提升自身在三网融合中的话语权,还有待验证。

  根据国务院对国网组建方案的批复,国网可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基础电信业务、基于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的互联网接入业务等。随着国内电信市场一系列政策调整,广电系能否在电信运营商主导的宽带市场分一杯羹还很难说。

   我国三网融合发展

  大事记

  ■2001年3月15日通过的“十五”计划纲要,第一次明确提出促进电信、电视、互联网三网融合。

  ■2006年3月14日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再度提出三网融合,建设和完善宽带通信网,加快发展宽带用户接入网,稳步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建设集有线、地面、卫星传输于一体的数字电视网络。

  ■2008年1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六部委《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提出以有线电视数字化为切入点,推进三网融合。

  ■2009年5月19日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实现广电和电信企业的双向进入,推动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

  ■2010年1月13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

  ■2010年3月12日时任工信部部长李毅中透露三网融合试点方案预计5月出台,6月启动,其核心就是要在双向进入上找到切入点:广电行业可以进入规定的一些电信行业的业务,国有电信企业根据规定可以进入一些广播影视的业务。

  ■2010年4月初工信部联合广电总局给国务院三网融合领导小组递交了一份《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方案(第一稿)》,但是这份草案没有得到认可,被迅速打回,要求5月初再次拿出试点方案。

  ■2010年6月底三网融合12个试点城市名单和试点方案正式公布,三网融合终于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2011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三网融合第二阶段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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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外监管机制带来的思考

  数字技术的发展,使传统数据通信等电信业务与传媒业务界限模糊。电信与传媒业务的跨业经营成为一种新兴的经营形态。不但传统的网络服务业者(ISP)可以通过互联网提供广播电视等服务,有线电视业者亦可利用其大量的线路频宽,对有线电视用户提供数据通讯服务。

  然而上述应用虽因数字科技的成熟在理论上成为可能,但却因很多国家现行的传媒与电信法律制度在事实上不能相互进入。原因是各国或地区对电信与广播电视等产业的管理,都是以媒介的种类划分对象,进行不同的管理。因此,对于各种新兴多媒体的领域,没有适当的法律规范可作为主管机关以及业界的依循标准,必然由于法律的障碍和利益的冲突而困难重重。

  美国在1995年底之前,不但电信、有线电视、无线广播电视使用不同的技术各自发展,各种科技间泾渭分明,法规上也原则禁止不同媒体间的跨业经营,成为三网融合事实上和法律上的障碍。1996年《通讯法》修正通过后,大幅修改了过去数十年的信念,取消了各种媒体间跨业经营的限制。

  在德国,该国政府因意识到数字时代信息相关法规即将面临重整,因此在1997年8月施行了《联邦资讯与电信服务架构性条件建构规制法》,简称《多元媒体法》。该法涵盖了电信自由化、电子交易安全保障、隐私权保护、保障青少年免受不良资讯影响、制裁网络犯罪等各个层面,范围可谓极广。德国的立法肯定了电信自由化及网络业务开放的重要性,循此,德国电信从1989年开始逐步开放,在1998年元旦全面放开前,德意志电信在德国政府的支持下,竭尽全力扩张三网融合的电信服务业务。

  国外的案例或许对我国推进体制创新、实现我国信息产业的跨越式发展有着重大的启示。

  在我国,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是三大信息基础设施,其中基础网络建设主要集中在电信网和有线电视网方面。IP技术的发展,使得电信网与计算机网的融合以及有线电视网与计算机网的融合进展较为顺利,而电信网与有线电视网的融合却存在较多的障碍。这些障碍包括技术因素及市场因素,但最主要的还是法律及体制因素。

  电信业由国务院信息主管部门监管,广播电视由国家广电总局监管。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的规定,广电网络的规划、建设和行业管理属于广电总局的职权范围之内,而根据1998年九届全国人大《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规定,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进行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法律规定的矛盾与冲突导致了在现实中广电部门与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各自为政。部门权力配置的矛盾,不但导致了信息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更严重地阻碍了三网合一的发展。

  纵观我国推进三网融合的过程,研究把握三网融合的融合度,建立与技术进步趋势尽可能同一的政策、法律制度和监管机制,建立独立的专门管理机构,避免各管理部门只从其代表的行业利益出发,而是站在更高的社会利益、国家利益的角度统筹、协调,科学地解决各种矛盾,以适应信息社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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