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电请求总局封杀IPTV:比数字电视便宜一半

对IPTV业务的寸土必争,是广电与电信在三网融合中激烈矛盾的集中体现
对IPTV业务的寸土必争,是广电与电信在三网融合中激烈矛盾的集中体现

  财经国家周刊报道 围绕IPTV的对抗与“厮杀”,终于见到了转机。

  6月8日,广电总局科技司司长王效杰对外证实,一再推迟的三网融合试点方案终获通过,其中广电获得IPTV、手机电视的集成播控仅,电信系统则负责传输和分发服务,并可与广电进行用户端和计费合作。

  这意味着,电信运营商终得以名正言顺地进入IPTV领地。

  在此之前,广电一直对电信行业的IPTV拓展严厉剿杀。就在2个月前,广电总局还出台最新的41号文,要求对未经广电总局批准擅自开展的IPTV业务查处并限期封停。

  尽管如此,两大行业对IPTV的争夺却难以就此平息。

  “IPTV的利益争夺,其实更多是广电内部的矛盾。”一位电信行业专家表示,此前各地被封杀的IPTV项目,其实都与广电机构有合作,只是由于地域跨越产生了利益冲突,“如果广电不解决这个问题,地方的对抗依然会继续。”

  电信抢跑

  “我不负责任地讲一句,如果这样发展下去,地方一定会出现冲突事件。”伸手在桌上拍了一下,安徽某县广电局长刘伟(化名)火气难平。

  他的怒气来自于当地的IPTV市场厮杀。从4月下旬开始,当地电信开始大力发展IPTV业务,最低的价格仅12元/月/户,为当地广电有线数字电视24元/月/户的一半。

  “我们电视通知哪个小区推广,他就进入哪个小区和我们同时进行现场服务,摊位摆在对面。”刘伟说,在一个新的小区,当地广电用户整转(模拟转数字)了270多户,电信却发展了近400户IPTV,“这些用户大部分都没有再使用数字电视。”

  在刘伟看来,当地电信的做法是“明目张胆的违规”——按广电总局此前的规定,电信的IPTV业务未经广电批准,“属于违规行为,情节严重,应予以严处和停办。”

  但事情并不如他想象的简单,当地广电向电信发函,要求立即停止IPTV业务,却发现电信根本就不买账。“直到现在,电信的IPTV业务还在做。”6月2日,刘伟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说。

  “更重要的是,电信的动作不只是在我们县,而是覆盖整个安徽。”刘伟说,他们很快了解到,当地电信的步步紧逼,是因为安徽电信已经计划,今年在安徽发展50万IPTV用户,任务层层分解后到地方,依然有巨大的经营压力,“50万看着不多,但要实现并不容易,这一数字已经和安徽广电今年的数字电视整转目标基本持平。”

  刘伟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他的另一位同事、安徽某市广电局局长曾因同样的原因找到当地电信负责人,对方直接告诉他,其现有的资费方案完全亏本,但迫于业绩指标不得不全力推广,“你能叫省电信公司下通知或不考核IPTV发展指标,我立即停止。”

  6月2日,记者在合肥等地看到,安徽电信的IPTV推广仍在继续,营业厅中设立了单独的宣传专区,IPTV业务甚至打包进入了宽带套餐,用户办理149元/月以上的套餐,就能获赠一年甚至永久的IPTV服务包。

  “电信的动作对我们影响很大。”一位安徽广电人士透露,从全国来看,安徽数字电视的整转和双向改造都起步较晚。虽然按照计划,今年底全省所有市,明年内全省所有县都要完成整转,但由于电信的半路杀出,广电的业务压力陡然增大。

  最令该人士头痛的是,即使是同样的价格,与可以点播、可以上网、可以延时播放的IPTV相比,传统数字电视也缺乏竞争力。而当地广电网络双向改造完成度较低,即使有心与电信正面对决,也提供不了双向业务,“更何况,电信可以以话音业务和宽带业务的收入来弥补IPTV,甚至将IPTV免费打包在其他业务中,我们却根本不可能做到。”

  该人士表示,按照三网融合总体目标和广电总局要求,各地广电要在今年内完成基本整转工作,无论时间、投资还是用户拓展,压力都已经相当巨大。如果电信再雪上加霜,地方广电无法完成任务,可能催生不计后果的恶性冲突事件。

  “我们并不是不让电信做IPTV,只是不是现在。”该人士认为,按照1月份国务院确定的三网融合推进目标,电信应在2012年各地广电完成双向改造、并完成三网融合试点的情况下,再在各地发展IPTV业务,而不是趁现在广电势弱违规抢跑。

  杀鸡儆猴?

  “我们已经上书总局,请求参照广西做法,处理安徽电信违规开展IPTV业务。”安徽广电人士透露。

  所谓广西做法,正是2010年2月广电总局对IPTV的一次高调封杀。

  一位广电业内人士透露,从2010年1月国务院确定推动三网融合方向以后,各地电信就开始在广东、广西、福建、新疆等地抢跑IPTV。

  2月9日,广电总局发出紧急通知,称“进入2月份以来,广西电信公司未经广电部门审批擅自在全区范围内开展IP电视业务”,责成上海电视台停止向广西电信提供IPTV节目信号源,并要求依法查处广西电信擅自开展IPTV业务的违规行为。3天后,广西14个地市的电信公司IPTV节目信号源及业务全部停止。

  “广西并不是特例,但总局需要杀鸡儆猴。”一位广电人士透露。

  其后两个月中,形势一度好转。业内人士透露,在广电总局与工信部协商的三网融合试点方案中,广电甚至已经同意工信部获得IPTV的播控权。但4月12日,工信部等7部委联合下发的105号文再次触动广电底线。

  105号文提出,到2011年,城市用户接入能力平均达到8M以上,中国电信更提出,到2010年底,全国70%以上城镇用户实现12M带宽。

  与此同时,各地的IPTV业务也悄然生长,来势凶猛。

  广电人士认为,由于8M带宽就足以支持在线观看高清电视,所以此次升级将令IPTV的质量短板不复存在。最重要的是,此时双方仍在讨论融合试点,广电系统的双向改造尚未完成,电信就已着手将带宽建设时间表提前,并将IPTV推向全国,这是违背“游戏规则”的抢跑。

  广电方面对此无法忍受。4月16日,广电总局再度出台 “封杀令”,发出《对电信企业擅自开展IP电视业务进行查处的通知》(41号文),称“一些地方的电信企业未经广电总局批准擅自开展IP电视业务,严重危害了国家网络信息安全,影响了国务院关于三网融合工作的战略部署和广播电视事业的正常建设”,广电方面同时表示,未经广电总局批准擅自开展IP电视业务的地区,将依照规定予以查处并限期停止。

  地方广电“受伤”

  广电总局的两度封杀并不能真正化解广电与电信在IPTV上的矛盾。

  “由于管理体系的混乱,目前要界定地方IPTV业务是否违规,并没有严格的标准。”一位业内人士说。

  据了解,要经营IPTV业务,理论上应“四证齐全”,即获得广电总局颁发的《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文化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以及工信部颁发的《ICP证》和《移动增值业务许可证》。

  “虽然一共需要三个部委的4张牌照,但由于视频内容掌握在广电手中,所以广电总局拥有最大的话语权。”业内人士表示。

  由于广电与电信之间的长期对抗,迄今为止,电信运营商还没有获得一张《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获得该牌照的仅有上海文广、央视国际、南方传媒、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以及杭州华数、江苏电视台6家广电企业及北京华夏安业科技有限公司。

  所以,在实际操作中,业务合作成为最主要的方式:地方电信提供基础网络接入服务,内容则由拥有广电牌照的合作伙伴提供和运营。

  问题因此出现。运营商要运营IPTV业务,只能通过与有牌照的持有者合作“曲线落地”。但广电系统一直是分级建设、分散管理,全国一共有数百家地方有线运营商,这意味着在更多的地区,电信的IPTV业务都会与当地有线电视业务形成竞争。

  “运营商的IPTV收入,往往大头都是分给了有牌照的广电内容合作伙伴,但对本土广电公司来说,他们看不到利益,只能看到伤害。”上述人士分析说,从全局来看,IPTV的发展没有伤害广电的利益。但就地方而言,IPTV是将原本属于自己的用户和收入拿给了电信公司和自己的同行。

  此外,由于广电已经推行台网分离,电信运营商也可以向电视台直接购买节目内容,这也对地方广电形成威胁。

  “比如广西,广西电信就是与上海文广合作并分成。上海文广拥有IPTV运营的‘全国性’牌照,所以很难定义为违规,但却损伤了广西广电的利益。”一位运营商人士表示,目前各地广电与IPTV业务的冲突基本上都是这一原因,“归根到底,其实还是广电内部没摆平。”

  令地方广电最紧张的是,如果没有IPTV,地方广电网络公司就形成了业务垄断,除了用户收视费外,卫星节目要在地方落地,一个省一年的卫星节目转播收入能达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但在IPTV“搅局”后,市场将因垄断的破除变得复杂。

  “现在的情况是,IPTV是否违规,往往只在地方广电的转念之间。”业内人士说。

  据行业媒体报道,在41号文发布后,IPTV业务获得地方广电认可的,只有云南、江苏、上海、哈尔滨、沈阳、大连等省市,其余地区的IPTV都被当地广电视为违规,其中甚至包括IPTV业务发展最快的广东、福建等地。

  变革尝试

  消息人士透露,在4月的冲突爆发后,国务院曾于5月牵头,与广电总局和工信部官员组成三方调研团,分两路前往哈尔滨、上海和杭州等地调研,并最终达成肯定IPTV及跨区域跨部门合作的一致结论。

  而在6月6日敲定的试点方案中,虽然受到限制,电信也获准参与IPTV业务。

  这意味着,继续以封杀和对抗抵制IPTV的手段将逐渐淡出,如何协调各方利益将成为必须解决的难题:这也将是三网融合试点中的一个关键命题。

  广电一直试图将全国网络整合为一张大网,打造“第四运营商”。通过整合,地方广电的利益矛盾最终将不复存在。但就目前而言,业内普遍认为,广电的整合工作可能还需要较长时间。同时,即使完成名义上的整合,但在地方,利益的“割据”可能还将长期存在。

  对此,一些地方广电部门希望能对IPTV进行限制。业内人士透露,近期已有多家地方广电上书广电总局,希望对IPTV进行严格管控:IPTV不能包括广播(直播)电视,点播内容须经审批,经营主体要明确,即牌照拥有者在各地的经营不能由电信运营商出面,从而避免IPTV与地方广电的利益冲突。

  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更为积极的方式,是通过扩大广电与运营商的合作,实现协同互补。

  在此前备受肯定的“上海模式”中,中国电信与上海文广集团进行战略合作,上海文广负责内容集成、管理、播控、用户终端等环节,上海电信主要负责IPTV内容的传输、用户计费、收费、市场推广。

  另一个合作范本“杭州模式”也受到关注。在当地政府的推动下,各方资源都被有效整合,联通负责网络运营,广电运营商华数则负责内容提供。

  “无论上海模式还是杭州模式,地方政府都是两大系统走向合作的重要推力。”分析人士表示,在未来的IPTV和三网融合过程中,地方政府有望成为平衡利益冲突、推进合作的主导力量,并有可能通过政策、税收、物价、补贴等方式加以扶持。

  此外,地方广电通过结盟形成产业协作的模式,或许也将成为解决之道。

  2010年3月17日,广西、江西、陕西、河北等十家省级广电运营商共同发起成立“广电网络友好网”,通过产品技术共享、网络互联互通等业务层面的深层次合作,组建解决各省网分割局面的区域性联盟。

  此后,5月31日,华数集团和安徽、新疆、河南、云南、江西、湖南、湖北、陕西、河北、吉林、天津、重庆、山西太原、福建厦门等10多家广电网络公司也齐聚安徽黄山,并筹备成立在内容共享、数据业务及增值业务平台加强合作的“广电联合发展公司”。

  “类似的结盟形式,使得有限的牌照资源将可以共享到更多的区域,这或许能成为降低IPTV与地方广电利益冲突的重要办法。”一位参与会议的人士表示。(记者 王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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