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飞/文)中兴通讯今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5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一七年度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议案》,决定延期召开本公司二〇一七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中兴通讯董事长确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18年6月29日(星期五)。
中兴通讯公告显示,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16个事项。
其中第一项为,公司二○一七年年度报告(含经境内外审计机构审计的公司二○一七年 年度财务报告);批准2017年度本集团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总额合计25.34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二○一七年度财务报告附注五、4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规定,2017年度本集团计提资产减资准备总额超过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50%,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8项为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30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拟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60亿美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第9项为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进行折合36亿美元额度的保值型衍生品投资。
第10项为关于为海外全资附属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9家海外全资附属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2亿美元的履约担保额度。第11项为关于为中兴通讯(香港)有限公司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中兴香港中长期债务性融资提供金额不超过6亿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66个月。
第15项是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李自学、李步青、顾军营、诸为民、方榕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即2019年3月29日)止。第16项是关于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选举蔡曼莉、YumingBao(鲍毓明)、吴君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即2019年3月29日)止。
公告称,本公司预计向股东支付股息的日期为2018年8月20日,《公司二〇一七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待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