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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搜索须完成从营销效果到商务交易价值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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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动搜索是无线互联网和搜索引擎相结合的产物。移动搜索与互联网搜索的本质差别在于,移动通信终端具有的移动性、个人化,不仅满足了人们对于隐私性的需求,同时对于搜索信息的精准性、时效性要求会更高。

  易观国际认为,移动搜索的特性将使搜索引擎的商业模式逐步完成从“营销效果”价值、到“用户粘着”价值再到“商务交易”价值的过渡。移动搜索的商业模式决定了从一开始就需要进行纵深的产业布局。低成本高效的营销效果价值是基础,而用户粘着价值是走向稳定持续商务交易的必由之路,在这个阶段需要着力塑造“社区的品牌”或者“用户群的品牌”,用这个品牌去统御其中所包容的产品和服务,并以此为根基推动基于社区的商务交易。

  易观国际认为,移动搜索市场目前仍处于市场预期快速发展阶段。进入2006年以来,移动搜索市场的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

  通过与手机厂商进行合作,在手机中植入搜索服务已成为Google、百度等搜索引擎厂商扩大移动搜索用户的一条捷径,知名手机的品牌效应将有助于提升移动搜索服务对终端用户的覆盖速度和范围。同时,WAP网站资源的不断丰富也给移动搜索的内容瓶颈带来一定突破。

  移动运营商开始与移动搜索服务提供商合作,其中Google,百度,Cgogo,明复等均同集团或者各省运营商开展业务合作。移动运营商对于移动搜索业务的关注和投入,促进了用户的认知和市场的发展。

  但是在用户增长和信息量不断扩大的同时,缺乏合理的赢利模式将成为移动搜索提供商投入实际运营的一道壁垒。易观国际认为,网络架构的差异决定了现有的互联网搜索引擎赢利模式无法完全复制到移动搜索中。 由于屏幕和带宽的限制,互联网传统的广告或竞价排名方式无法通过现有的手机平台达到预期效果。

(责任编辑:ro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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