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1日,史上最严厉的新《广告法》正式实施,其中对语言描述这块有了严格的限制。在广告法第九条第三小项中有这样一则条例:“禁止使用 ‘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这则条例中看似小,但却难坏了科技圈的厂商们(要知道国内大厂们都是伶牙俐齿,对自己的产品夸的也丝毫不手软)。
新《广告法》中禁止条例·极限用户在广告法中第9条第三小项
红米Not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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