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8月27日 01:20北京晨报我有话说 晨报讯(记者 彭小菲)冒充科技公司员工,以为公司拿货的名义,陆某从一家网络科技公司骗得102部iPhone、6台iPad,后又以项目融资、高额回报作为诱饵,从另外两人处骗取钱款32万余元。最终无力偿还的陆某,将自己送上了一条不归路。昨天,海淀法院对陆某涉嫌诈骗一案进行了审理。 2012年4月25日,海淀区海龙大厦前,自称是北京马蜂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员工的29岁男子陆某,以为公司拿货的名义,从北京鑫润亚泰科技有限公司田先生手中拿走了100部iPhone4S、2部iPhone4、5台iPad2和1台iPad3,总价值超过48万元。同年8月,转移到海淀区五道口搜狐(61.33,-0.97,-1.56%)大厦等地的陆某,又以苹果(502.97,1.95,0.39%)iPhone5手机项目需要融资,并以短期高额回报为诱饵,分两次骗取了韩先生25万元。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间,陆某又以苹果项目融资、利润对半分等相同理由,骗取了被害人王女士7.3万元。最终,在被害人报案后,陆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昨天下午,法庭上公诉人认为,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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