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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使馆歧视中国残疾人吗?
———读平亚丽致美国总统奥巴马的一封信
姚鸿恩
刚读了平亚丽致美国总统奥巴马的一封信(见附录),以及很多网友的评论,也想留言,因为比较长,就作为博文发表了。
我对平亚丽连续三次申请赴美签证被拒,表示十分同情。然而,看了她的信,我不得不说,她有许多地方没有弄清楚。
其一,关于“歧视残疾人”。
美国1990年通过《美国残疾人法案》(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将以前的对残疾人的法律保障进一步扩大到更多的领域,并作了很多非常具体的规定。如:
关于平等雇用残疾人,该法案规定,如果提供“适当的安排”不会对雇主造成“过大负担”的话,在雇用人员时不得对有能力承担某一工作基本职责的残疾人实行歧视。所以在美国你会看到坐着轮椅上班的员工。阿西比 (Rose Ann Ashby) 是个盲人,但她仍可以成为美国教育部一个部门负责人。她使用的电脑安装了阅读发声装置,使她能够审阅和校订手下工作人员编写的报告。
关于交通设施,该法案禁止州和地方政府拒绝让有资格的残疾人参与或享用公共服务、项目或活动。公共交通即属于此类服务专案,它促使公交汽车普遍安装了轮椅登车升降板。装了此设备的公交车,到了车站,会放下升降板,让坐轮椅的人能上下车。
所有的马路和人行道之间都必须修建斜坡(ramp),而且有严格规定,比如斜坡坡度(ramp slope)必须达到20比1。
关于“公众场所”,法案对此给予非常具体的界定,即包括旅店、餐馆、影院和其他设施。新建筑和翻新建筑必须达到能让残疾人进入的标准。所以进这些公众场所,都有轮椅通道。这些公众场所的建筑,哪怕只有两层楼,也都有电梯。停车场最靠近建筑物入口的车位,都是留给残疾人的。
在美国,到处都能感受到对残疾人的特别照顾。平亚丽来过美国,应该知道美国对残疾人的照顾,那是世界没有一个地方能与之相比的。如果一个残疾人留在美国,即使是非法的,也会得到很多特别的照顾。
像赵本山他们的取笑残疾人的那类节目,在美国是不能上演的;演了也可能会吃官司的。
平亚丽1984年能够赴美,证明她并没有因残疾而受到过歧视。
其二,关于“第六届联合国青年大会”。
平亚丽说,联合国已经召开了几届“联合国青年大会”。她没有弄清楚:联合国从来没有召开过任何这样的青年大会。这个大会只是联合国的一些成员自己组织的,借用联合国的地方召开而已。好比人民大会堂现在也向民众开放了,去人民大会堂不等于去参加人大会议或人大组织的会议。在美国,自发组织的会议很多,任何人都可以发起组织。任何人都可以报名参加,自己掏腰包即可。那“邀请信”上的“Formal Acceptance Notice”,中文是:正式接受的通知。就是说,你报名参加,它接受了。那个“青年大会”在中国还有一个“签证培训”。如果真是联合国的邀请,还用担心拿不到签证吗,还需要参加什么“签证培训”吗?
签证官这种东西见得多了,很清楚这一点,所以一听说是这个“青年大会”,立马拒签。
其三,关于移民倾向。
美国移民法将所有非移民签证的申请人都假设为有移民倾向。“有移民倾向”,不是贬义词,更不是什么“移民倾向似乎成为了申请美国签证的潜在罪犯”。美国是一个地道的移民国家,是世界上很多人向往的地方。但美国是一个法制很严的国家,比如:非移民签证和移民签证是截然不同的。非移民签证是发给那些去美国短暂停留的申请人的。一旦你申请非移民签证,就一定要使得签证官相信,你没有打算在美国永久居留,至少在申请非移民签证的时候,没有这个意图(进美国以后,签证是可以改变的。这,我以后会专文介绍)。如何使签证官相信你呢?关键是两条:一,赴美目的性真实;二,有牢固的约束力使你不会在美国长期呆下去。
移民到可以自由移民的国家,不是“说去就去”,也还是需要通过申请移民签证的正当途径进行的。假如平亚丽申请的是移民签证而遭到拒绝,那么,可以质疑“何必还挂着自由移民的名声呢?”但是,她申请的是非移民签证,那么,给不给签证跟“自由移民”没有任何逻辑关系。非移民签证不是让你移民美国,如果认为拿了非移民签证就是移民美国了,光凭这一点错误理解,签证官就会拒签。
其四,关于据签的理由。
平亚丽认为美领馆没有给她“任何拒签的理由”,只给了一张打印稿。其实,那张打印稿上已经非常清楚地给了理由了:
“很遗憾,您无法证明您在美国以外具有牢固的约束力,也无法证明您在美国的访问活动与您申请的签证种类一致。因此,您不具备取得非移民签证的资格。”
从平亚丽介绍的情况来看,她在中国具有一定的约束力:有自己的事业,有可爱的儿子,“从来就没有过想移民美国的念头”。但是,在回答签证官关于赴美目的的时候,她的那封实际是接受信的“邀请函”和她的回答不能使人相信其赴美的真实性。
在美国,最没救的,最无路可走的就是作假。在中国,因作假太多了,很多人都觉得掺点假很正常,办证的号码都敢写到警车上。美领馆很清楚这一点,所以对中国人的申请的审核,会格外小心。亚裔的(特别是华裔的)美领馆人员更加看得出申请材料中的猫腻,所以,掺假者到了他们手里,只能自认倒霉。
假如因为有一个残疾人签证签不出,就是“歧视残疾人”,那么,为了不“歧视”,美领馆就必须给所有的中国残疾人发签证。显然,这种逻辑是讲不通的。
其五,关于申请费。
中国和美国的申请费是对等的。美国人(包括美籍华人)的赴华签证是130美元,相当于900块人民币,也是不退的。当然,130美元占美国人的收入比例较小,而且,也很少有拒签。我想说明的是,美国并不是要靠申请费来赚钱,签证费是两国对等规定的。
其实,要获得美国非移民签证并不难。第一,要让签证官相信你赴美目的的真实性。以平亚丽的案例来说,假如那个青年大会确实是联合国召开的,签证根本不会有问题。其实,她假如不参加那个“青年大会”,而是申请旅游签证,连邀请信都不需要,只要直言相告:二十年前曾参加残奥会,当时没有钱,没有在那儿拍照,现在有钱了,想去旧地重游,补一补遗憾。实实在在,非常真实,倒反而可能拿到签证。如果她以前是按期回国的,这第二次签证应该是非常容易的。
第二,在中国具有牢固的约束力。这需要工作证明,自雇证明,存款证明,房产证明等,证明你有这些约束力,不会留在美国不走。
如果第一条不能让签证官相信,那么,第二条的证明签证官就不用看了。
要知道,任何人(包括偷渡者)只要进了美国,就如同鱼儿放进了大海。美国没有户口簿,没有派出所,没有人会在路上要你出示身份证。“请神容易送神难”。所以,美国不得不把非移民签证这一关把得紧一点。
签证签不出,很正常,要反思的是自己的问题。如果第一次被拒了,第二次就必须改变材料或补充材料,才有可能得到重新考虑。拿平亚丽第一次的签证来举例,签证官将那封所谓邀请信没收了,很清楚地表明,他不会被所谓的“联合国”糊弄。那么,第二次,就不应该再次出示同样的“邀请信”。否则,签几次拒几次,因为理由是一样的,没有改变。这不是美领馆靠签证费赚钱,而是你自己的重复的相同的错误做法造成的。
任何人,包括平亚丽,只要上述两条没有问题,签证真的不难。